
所以,把這種犯罪事件「去個人化」或「社會歸因化」,然後再以此論點反過來合理化自己的廢死溫情論述,這種套套邏輯終究只是滿足論述者自己的主觀好惡而已。
這種個人性大規模或隨機殺戮行為,本質上是任何在心理上走上邪路的正常人都可能會作的事情。由於成因複雜,而且每個個案都不完全相同,所以沒有任何犯罪學者、心理學者或精神醫師,能夠靠幾個簡單的衡鑑工具就診斷出誰屬於「高風險群」。這才是這類案子難處理的原因。
我同意心理或精神健康安全網,社會安全網與經濟安全網,這三塊是我們可以作的。但問題是:今天的臺灣哪裡沒作了?基本上,歐美福利國家該有的福利安全制度,我們幾乎都有了;而且我們也已經用盡了我們所有能夠擠出來的政府預算在這些方面了。如果對於現狀不滿意,覺得國家仍然應該提供更多的安全與福利,則麻煩請支持增稅,而且必須要支持讓我們的租稅負擔率上升到至少25%的程度(那就是等於是要double目前的稅負)。
如果不肯增稅,卻還整天嚷著政府這個沒作、那個沒作,我只能說:去你的。只肯出兩百塊,卻想搭頭等艙,而且還指定俊男美女空服員全程噓寒問暖。這種事情,作夢比較快。 繼續閱讀 →